徽商职业学院处室函件
徽院公教函〔2026〕2 号
关于举办徽商职业学院第三十四届田径
运动会的通知
各学院:
学院将于 2026 年上半年举办第三十四届田径运动会,现将本届运动会的相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:
2026 年 4 月23日、24日。
二、参赛单位:
学校各学院。
三、竞赛项目
男子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3000m、4×100m接力、4×400m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远、铅球。
女子:100m、200m、400m、800m、1500m、4×100m接力、4×400m 接力、跳高、跳远、铅球。
男女:4×100m混合接力(男女各两人)。
四、学生运动员资格
(一)徽商职业学院全体在校生。
(二)身体健康,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无疾病者。
五、报名办法
(一)以学院为单位组成代表队,每个学院组织两个代表队即:2024 级为第1队,2025 级为第 2 队,不同年级的学生不能混合组队,各学院须严格审核学生参赛资格。
(二)代表队由领队、教练员和运动员组成。
(三)每队报领队 1 名(须各学院领导),教练员 1 名,运动员每人限报 2 项,可兼报接力,每项不得低于 4 人,不超过 6 人,接力比赛每代表队每项限报 1 支代表队。不按要求填写的报名表,竞赛组有权进行调整、删除。
(四)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表,教练员于 4月8日 12:00 前送交体育教研室时守斌老师处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五)检录及比赛时,参赛运动员必须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、运动员证,两证齐全方可参赛。在比赛中凡发现冒名顶替者,取消本人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,取消所在代表队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评选资格。
六、竞赛办法
(一)参照执行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。
(二)运动员号码簿由组委会统一制作。
七、获奖名次与奖励
(一)、团体名次:
1.各队团体(包含男女)取前 3 名:各参赛队参加的所有项目得分相加的总和,自高到低取前 3 名, 如总分相等,获第1名多者列前,依此类推。
2.男子组团体取前 6 名:各参赛队所有男子参加的项目得分相加的总和,自高到低取前 6 名,如总分相等,获第1名多者列前,依此类推。
3.女子组团体取前 6 名:各参赛队所有女子参加的项目得分相加的总和,自高到低取前 6 名,如总分相等,获第1名多者列前,依此类推。
(二)、个人名次:
1.男、女各项均取前六名,按学院管理办法给予奖励
2.计分规定:各单项取前六名,按 7、5、4、3、2、1 计分,各单项参赛运动员只有六名或不足六名,则减一录取, 按低限计分。接力项目双倍计入团体总分,混合项目平均分配计分;依据最新田径规则,破省记录项目者加 10 分,破院记录加 5 分,每人每项只加一次。
3.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一名,“优秀运动员”4 名,(男女各 2 名),评选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,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评定。
八、注意事项
(一) 各学院领队按要求填报报名表(见附件)。报名表不得涂改,否则按无效处理。经学院领队审核签字后,统一交到竞赛处(体育器材室时守斌老师处)。
(二) 报名截止后,组委会一律不接受队员及项目调整
(三) 报名参赛的运动员,每人需准备一张 1 寸免冠照片,并在背面注上姓名,随同报名表一并交到竞赛组处。无照片者,一律按无效处理,不编入秩序册。
(四) 比赛中钉鞋必须是塑胶跑道专用短钉鞋,否则不予穿钉鞋上跑道。
(五) 裁判员由学院教师担任。本规程由校运动会组委会负责解释。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九、开幕式安排
(一)入场形式
1、开幕式运动员方阵队以各学院为单位,各学院按年级组 2 个方阵(参赛运动员都要入场)。
2、入场要求及评分:入场时将从参加人数、精神状态、服装统一、队列整齐及创新几个方面进行评分,得分将计入各学院的各团体总分。
3、各学院入场通过主席台时的解说词,均由各学院自行提供,并于 4 月 16 日前提交广播站负责人。
(二)开幕式团体操表演
1、参与方法:各学院自行准备一个团体操表演节目,形式内容自定,参加团体操人数不少于各二级学院在校生总人数的20%。
2、节目要求:积极健康、青春活力,适合露天表演。
3、音乐、服装、道具自备。
4、组委会将安排专家对各学院文艺表演进行综合打分,最后取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各1名以及2名“优秀奖”,按学院文件给予奖励。
5、本次开幕式不安排集中彩排,请各学院自行安排相关事宜。
6、赛前大会组委会将组织各学院负责人进行统一协调,并抽取各学院的入场顺序。
公共教学部(人文素质教育中心) 教务处
2026 年 3 月 25日